民营企业往这儿瞧
                                                                                    开年一大波政策红利来啦!
                                            成都市经信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财(2019)17号文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各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和原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成经信{2017}98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申请时间节点: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13日(特别提醒,建议各企业申报该项目时先于区县主管部门确认推荐时间节点,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在无论是直接找银行贷款还是走科创贷,还是有融资难的问题。银行考虑更多的是不动产抵押物或者有较高销售额的门槛,近来,国家针对部分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的初创企业提出了切实降低直接贷款难度的解决办法
一、资助项目类别:
(一)“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
(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三)小微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
(四)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项目
(五)企业上规奖励项目
(六)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
二、具体要求、条件、资助标准及材料要求:
(一)“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
1、条件及要求:
企业必须入围2018年度成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内,且同时满足:
2018年度成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企业
注册且税收关系在成都市域
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人员,信用良好
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并盈利
近两年无事故、无失信、无违法记录
申请的“壮大贷”贷款合同期限一年期及以上,上一年度未发生利息支付逾期的行为及记录。
注意事项:此项目是针对于获得“壮大贷”同时入围2018年度成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内的企业,未入围培育名单的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和条件。
2、资助标准
按照2018年1-12月实际支付利息中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并加盖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章)(附件1-2);
(2)登陆“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填报并打印“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19年度成都市“壮大贷”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4)企业营业执照及2018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内容披露主营业务同比增长和利润等相关数据);
(6)2018年1-12月企业里利息支付汇总表(附件1-3);
(7)银行贷款及利息支付凭证(贷款合同、借据、加盖银行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支付凭证,并与利息支付汇总表相对应);
(8)承诺书(附件1-4);
备注:递交材料时需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资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以原件为主且纸质文件一致。

(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1、支持对象
针对在我市注册纳税,按时填报工信部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四川省经信厅月报的独立法人担保机构。
2、申报条件
(1)开展担保业务2年以上,实收资本8000万以上,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70%以上;
(2)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无违规失信记录;
(3)上年度新增担保业务总额达平均净资产2倍以上或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总额1.5亿及以上,申报期间平均担保费率低于3%;
(4)已履约代偿了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同时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
(5)按照国家、省、市各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资助标准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担保机构对成都市中小企业形成的贷款担保代偿费,按最高15%进行补助,当个机构最高补助300万元。
4、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1);
(2)担保公司营业证照;
(3)专项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净资产总额、新增担保业务总额、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平均担保率、代偿额、代偿明细、风险准备金提取及缴税情况等);
(4)合作银行盖章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2-2);
(5)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统计表,所代偿企业营业证照、担保合同及代偿履行凭证(资料与统计表顺序相对应);
(6)承诺书(附件2-5)。
备注:递交材料时需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资质文档胶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以原件为主且纸质文件一致。
(三)小微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
1、支持对象
入住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并租用基地内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型企业。
2、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域注册并年满三年以上的法人企业;
(2)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型企业;
(3)近两年无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上年度未享受此类补助(国家、省、市、区县级);
(5)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实际支出2万元及以上;
3、资助标准
按2018年期间企业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实际支出费用的50%以内进行资助,最高30万元。
4、申报材料
(1)《2019年成都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1);
(2)《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www.cdsme.com,填报、导出、打印,此项不提供电子文档);
(3)《2019年成都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2);
(4)《2019年成都市2019年成都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3)。
(5)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6)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生产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7)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租金费用支出明细表(见附件3-4);
(7)企业租赁费用正式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记录;
(8)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5)

(四)企业上规奖励项目(奖励类)
1、支持对象
列入成都市2018年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计划并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者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支持)
2、资助额度
经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3、申报材料
(1)《成都市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
(4)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由所在地统计部门出具),最近两个月的统计报表;
(5)纳入成都市2018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证明文件(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
(6)2018年度纳税申报数据证明文件(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
(7)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及安全事故证明(由政府部门出具);
(8)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9)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附件4-4)。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盖鲜章。
4、其他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胶状一式两份,封面采用淡蓝色纸(附件4-3),并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五)企业上规奖励项目
1.支持对象
纳入成都市2018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2.支持额度
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申报资料
(1)《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5-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由所在地统计部门出具),最近两个月的统计报表;
(4)近两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纳入成都市或所在区(市)县2018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证明文件(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
(6)申报上规当月纳税申报数据证明文件(由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
(7)近两年无重大环保及安全事故证明(由政府部门出具);
(8)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9)申报资料真实性说明(附件5-4)。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盖鲜章。
4.其它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胶状一式两份,封面采用淡蓝色纸(附件4-3),并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六)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
1. 申报条件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单位排名前两位方可获得资助)
2.支持标准
(1)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
(2)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
(3)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
系列技术标准只奖励其中一项,单户企业年度内奖励最高100万元。
3.申报资料
(1)《成都市企业技术标准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文本);
备注: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本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业务受理及咨询电话
(一)“壮大贷”贴息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陈欣 61881604
(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陈欣 61881604
(三)小微企业生产运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王兵、潘强 61885840
(四)规模企业上台阶奖励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欧俊名 61888769
(五)企业上规奖励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欧俊名 61888769
(六)企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李俊 61881574 邮箱:93571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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